上個月中,人氣一直冷冷清清的PTT英搖版(Brit-pop)突然出現了一連串標題為:「唱片越少,音樂祭越多」的系列文,第一篇文章(作者:lameta)是在探討網路時代對於唱片產業的衝擊與未來的應對方向,是認真文,沒什麼戰點。第二篇文章(作者:hydeless)則是幾乎與前文無關,把討論重點拉到了一個主題上:我們是否聽了太多的音樂?這篇文章就深得我心了,不到六十行的文章是字字珠璣啊!原作者對於現在數位音樂的過度容易取得和聆聽音樂的獨立自主性提出了看法,hydeless認為,在這個音樂太過容易取得的時代,太多的音樂擺著供我們挑選,音樂的藝術價值反而遭到了淡化,一張張專輯淪為清單上面的一個個CHECK。到最後,音樂只成為標籤式的存在,「聽過/沒聽過」、「好聽/不好聽」這種平板至極的評論取代了真正的心得。
「不管你是聆聽唱片還是數位檔案,要痲痹自己的聆聽神經是非常快的,但是節制自己的慾望去找尋真實的感動是困難的,扣掉那些虛榮取暖認同階級感,最後,只剩下你和音樂而已。」
上面這幾句話讓我感觸良多。
我曾經很看不起一種人,那種人會在某天的下班日,穿著名牌襯衫,優雅的走進開著空調的誠品,然後看著牆上一整片的CD,開始進行無差別收括,聽過沒聽過並不重要、音樂樂種不重要、樂團背景不重要、樂團理念不重要。然後這人會掏出一疊鈔票出來買下這些唱片,回家精心將它們擺上原木製作的唱片櫃上,從此可能就再也沒聽過。在這些人的金錢面前,唱片說到底也不過是無異於五金店裡鍋碗瓢盆的商品。對於這些人,我是厭惡至極,資本主義的銅臭味與文化階級優越感在這種人身上展露無疑,藝術在他們眼裡是一件件商品、一件件加強自身不凡的裝飾品,沒有靈魂的裝飾品。
想想我自己。
一個網路重度使用者,又是一個熱愛西洋音樂的偽文藝青年,這兩者加起來會得到什麼:無限量的網路音樂。從驢子、BT、網盤、大陸部落格裡,成千上萬的音樂就攤在我面前,從電視主打的流行天王天后到全台灣說不定只有不到一千人聽過的獨立樂團,全都只需要動動手指、等上一個小時,音樂馬上就送到硬碟裡。更新速度更是沒話說,平均一天就會多出三十張沒聽過的專輯放在網路上。通常,我會看看音樂類型,用MySpace試聽個一兩首歌,然後(通常會如此)如獲至寶似的大驚小怪,急著讓iTunes裡的音樂庫多添上一筆。平均一張專輯聽了五六次之後,我會到豆瓣強迫自己寫下心得,當聽到有些比較不容易入耳的專輯,這時刻就成為我痛苦的根源,明明連聽都沒聽熟,卻要硬擠出虛偽的話語來自我催眠,催眠自己和前面的那種音樂暴發戶是不同的。
聽西洋音樂已經兩年多了,一語道破我現在心境的是hedrich的這句推文:「有一天我猛然驚醒,發現自己越來越難找到聽得快樂的音樂」(英搖版,#1ANrXPSs)。的確,不知曾幾何時,聽音樂失去了單純的快樂,反而變成一種矛盾的折磨,我沒辦法克制獲得新音樂的衝動與快感,但我卻又花了太少時間去體會一張張專輯,因為每天總是又會冒出一些沒見過名字的聲面孔等著我。單純的享受漸漸失衡,一張張音樂從耳邊流經,帶給我的只剩下一個標籤式的記憶,關於樂種、耐聽、入耳度之類的標籤,其餘的幾乎蕩然無存。
於是我才發現自己跟暴發戶其實差不了多少,我們都同樣喪失了從音樂裡獲得的快樂,音樂剩下的只有裝飾功能。
這片茫茫的樂海中,我緊抓著名為虛榮的浮木,飄盪著追逐當初單純的美好。

遺失的美好(淚) XD
張韶涵?XD
雖然有28GB的音樂庫 可是我真正喜歡的應該只有不到1GB XD
我只有8G的音樂庫, 真正喜歡的歌卻可以用N年前的256MB爛隨身聽裝進去。 都是Very吸滴帶來的苦惱啊!
我...我也是(默默舉手)(48G的音樂庫)
……你的音樂庫我已經見識過了, 「看看我!看看我!我iPod裡的怪物已經長的這麼大了」 你去看看第二篇文章啦, 看到你哭出來都有。
到最後~~我還是喜歡BGM 或許是單調的關係吧!?
我也愛BGM!!! 人聲音樂聽太久真的是會累的, 偶爾也需要純粹的音樂來調適一下! 我尤其愛那種氣勢磅礡的史詩合唱團配樂!
呵呵,感同身受
這就是現代人的悲哀啊, 太容易取得、太容易享受, 卻越來越難以滿足。
對了學長,我是你南一中的學弟喔 第一次見面ˇˇ
呵呵,學弟你好,很高興遇見喜歡聽音樂的同好, 有問題可以用MSN或即時通問我唷~
這篇在英搖版的文章我也有看:) 但我還是持續對於音樂保持樂觀的態度。
少一點音樂,多一點聆聽, 希望我也能找回一開始剛接觸西洋音樂時的驚喜與快樂!
WELL, 說了也沒有多少人會懂那種音樂給予真正的_____
最後那邊是填空題嗎?XD
原來 也有人有同樣感覺 搖滾樂真正帶來的是什麼 優越感 又或者認同感 還是品味? 好像有許多人盲目了 扭曲了 衝著樂評人推薦的音樂清單買下去 很多人好像都如此做過 搖滾樂成了必須不斷更新播放清單的一種壓力 應該是這樣嗎 重重地感受音樂人每句對生命不屑的禮讚 每首覺悟的心聲 共鳴後留在心裡 三日之後 才去尋覓下張專輯 音樂其實只是種私密的共振和激昂 重要的是心靈不是量 既然逃離了流行音樂的虛華 就把這種感動蒸餾出些什麼讓他們瞧瞧 對了 我也喜歡FLCL與Radiohead
沒錯, 搖滾聽到最後我才發現, 原來我是一個反布爾喬亞勝過反庸俗的人, 既然再怎麼矯飾、偽裝, 都難以改變自身所處的位置, 那何不乾脆接受、別再呻吟故作, 放鬆心情去體會音樂? 我相信這樣從音樂中獲得的感動, 絕對會更加真誠、動人。
可是最近spotify救了我
可是最近spotify救了我